单位每三年关一个人力公司和我们签合同
您提到单位每三年更换一次人力公司与您签合同,这可能构成间接或变相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若单位通过频繁更换人力公司来规避与员工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可能被视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在此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原合同或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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