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赠与钱财分手要求返还
您可能想进一步了解彩礼返还的具体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从法律角度,彩礼通常指按照当地习俗,以缔结婚姻为目的,一方或其亲属给予另一方的财物。界定是否为彩礼,需考虑当地风俗习惯、给付财物的目的、时间、方式及双方关系等因素。若财物给付与缔结婚姻的意图直接相关,且符合当地彩礼习俗,则可能被认定为彩礼。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对于不属于彩礼的赠与财物,处理方式如下:如赠与财物时双方明确为赠与关系且已完成交付,则一般无需返还;若赠与人能证明赠与系基于结婚目的,而双方未能结婚,可主张撤销赠与;若双方存在借贷合意,赠与人可主张为借款要求返还;若收受人无法律依据取得财物,赠与人可主张不当得利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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